四川文理学院关于2021-2022学年度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结果的公示
作者: 来源: 发表于:2022年09月23日 文章点击数:7448 【打印】
根据《四川文理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》(川文理〔2017〕32号),按照公平、公正、公开、择优的原则,经各二级学院评选,学生工作部(处)审查,拟确定王章玭等1115名同学获得2021-2022学年度优秀学生奖学金,现予以公示(公示名单见附件),公示期限为五个工作日(2022年9月23日-9月29日)。若对公示有异议,请于2022年9月29日17:00前向学生工作部(处)(0818-2797092)、13668397370,纪委、监察处(0818-2790019)反映。
学生工作部(处)
2022年9月 23 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