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川文理学院关于2020-2021学年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的公示
作者: 来源: 发表于:2020年12月11日 文章点击数:1970 【打印】
根据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-2021学年内地高校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函》(新教函〔2020〕505号)和《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-2021学年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》文件精神,学校开展了2020年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评定工作。按照相关文件精神,经各学院宣传、学生申请、学院初审公示,有38名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符合申请条件。现将符合申请条件的38名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公示于下,公示期为5天,如有异议,请以真实署名的书面意见,于2020年12月15日17点以前向纪委、监察处(2790020)和学生工作部(处)(15182825050)反映。
附:四川文理学院2020-2021学年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公示名单
学生工作部(处)
2020年12月11日